各教育局、各学校:
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》,促进学校由知识教学向综合能力培养转变、引导学生由学科技能向科技创新发展,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创新,培养面向未来的创新型人才。广东教育学会科技教育专业委员会、湾区(广东)教育研究院研究决定,联合开展“广东省科技创新教育实验校”创建活动,助力学校抓实立德树人教育,打造学校科技创新教育特色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为提升学校办学质量保驾护航。
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:
1、学校党组织健全,办学条件达标,教育教学质量在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;
2、学校有科技特色建设等发展规划,有科技探究(人工智能)实验室场地;
3、学校注重科技教师队伍建设,支持科技教师参加业务培训,促进科技教师专业成长;
4、学校注重教科研工作,能够承担或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;
学校注重活动育人,能够组织学生积极开展二课活动、竞赛辅导及校外研学实践活动,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较高。
二、实验校待遇:
1、给申报成功的学校授予“广东省科技创新教育实验学校”牌匾,对考核优秀者授予“广东省科技创新教育示范学校”称号;
2、优先参加省级科技教育类相关专业性活动;
3、提供学校整体科技文化建设设计方案,协助学校建立科技探究(人工智能)实验室;
4、为实验校学生提供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辅导专用教材;
5、为实验校学生提供科技类参赛作品的赛前初评及改进指导。
三、申报及评审、公示时间
学校申报日期:2021年10月15日—2021年12月31日
专家评审日期:2022年1月10日—20日
结果公示日期:2022年2月16日—23日
四、联系人
杨老师 189-2434-4333 (微信同号)
2021年10月8日
附件1:关于申报第二届 “广东省科技创新教育实验校”的通知(提取码:uks5)
附件2:广东省科技创新教育实验校申报表(提取码:mzzt)